聯結車故障拋錨國道 警方赫見超長鋼條、胎紋不足雙違規|壹蘋新聞網

聯結車故障拋錨國道 警方赫見超長鋼條、胎紋不足雙違規

駕駛稱車輛異響後失去動力 眼尖警員察覺異常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一輛載運鋼條的營半聯結車今天(14日)凌晨行經國1林口路段爬坡道時突然故障拋錨停在車道,國道警方據報趕來,駕駛稱車輛發出異響後失去動力才拋錨,但眼尖的警員發現車輛載運貨物超長、胎紋不足等雙料違規,已依法開單告發,
警方發現載運鋼條超長。國道警方提供
警方發現載運鋼條超長。國道警方提供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大隊表示,今天凌晨4時40分接獲通報,國道1號北向42.2公里林口交流道出口前有大型車輛停於車道,立即派遣巡邏車前往,並通知交控中心派緩撞車級警戒車到場。

警方調查,謝姓男子(64歲)駕駛營半聯結車行駛於國道1號北向林口路段,聽見車輛發出異響,隨即失去動力,故障停於爬坡道,經警員發現謝姓駕駛所載運鋼條超出板架,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第1項1款,可處汽車駕駛人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另板車第一軸左外輪胎紋深度不符合規定,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16款,可處汽車駕駛人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皆依規定製單舉發,車輛於5時33分拖離恢復通車。

胎紋不足。翻攝畫面
胎紋不足。翻攝畫面

國道警察重申安全守則:裝載合規、注意胎紋、拋錨速撤離

國道警方呼籲用路人裝載貨物不得有超載、超長、超寬等情形,並時常檢視輪胎,胎紋深度要足夠,車輛故障在在車道應立即開啟危險警示燈、關掉引擎,所有人員儘速撤至護欄外或車道外的安全處所,面向來車沿護欄外或內外路肩(建議穿反光背心)至車後方100公尺處擺放車輛故障標誌,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手機開啟定位功能後,系統會自動判斷人員所在位置)或撥打110報案,待援時隨時面向來車,注意後方車輛動態,高公局合法拖吊車到場,就儘速離開現場,以確保安全。

聯結車故障拋錨。國道警方提供
聯結車故障拋錨。國道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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