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妻人設翻車!前旅美球星告前妻討1350萬 認了每月只給6千養兒女|壹蘋新聞網

寵妻人設翻車!前旅美球星告前妻討1350萬 認了每月只給6千養兒女

法院判前妻應返還386萬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莊曜聰/高雄報導】曾經旅美、前年離開職棒,現今轉戰基層教練的前中職重砲球星,傳出與妻子離婚後指控對方私吞薪水,對其提出訴訟追討1350萬元存款,高雄地院審理此案,發現該名球星離婚後每月給兩名子女扶養費僅6000元,法官則認定婚姻存續期間,前妻控制存款款項是屬家庭開銷,依雙方通訊軟體對話內容,判前妻應返還購屋款386萬餘元。
曾效力過中信兄弟、富邦悍將的左打重砲球星,傳出與妻子離婚後,提告索要1350萬元存款,反被對方稱每月僅付6000元扶養費。中職比賽示意圖
曾效力過中信兄弟、富邦悍將的左打重砲球星,傳出與妻子離婚後,提告索要1350萬元存款,反被對方稱每月僅付6000元扶養費。中職比賽示意圖

存摺印章全交妻管理 離婚後球星驚見款項「不翼而飛」

判決指出,該名球星2012年時與妻子結婚,2022年離婚,雙方育有一子一女,球星主張婚後因忙於職棒賽事,因此將存摺、印章都交給妻子保管,由她負責理財,但離婚後發現數筆款項不翼而飛,且他名下成立公司、收受球團薪資都被領走,故依消費寄託及不當得利,提告前妻追討1350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此案,球星前妻出庭時聲稱,資金都用在購房、買車、保險及子女生活費等家庭開銷,還指與球星離婚後獨力照顧小孩,對方每月僅給她6000元扶養費,最後只能將保險解約,用於支應子女生活,球星也當庭承認。

法院:多數支出是家用 唯獨386萬餘元須返還

法官認定,球星是基於經營家庭交付帳戶,而非消費寄託,相關花費是家庭開銷,難認前妻構成不當得利,駁回球星大部分請求,但2024年時雙方LINE對話中,前妻面對球星詢問購屋款時,回覆「說了錢要算給你」、「算好會匯給你」等,認定達成「返還購屋款」協議,判應返還購屋款386萬7640元、可上訴。

據了解,該名球星曾經旅美,待過波士頓紅襪、西雅圖水手、德州遊騎兵、巴爾的摩金鶯的小聯盟球隊,返台後加盟中信兄弟、富邦悍將等中職球隊,是左打重砲手,之前還被報導是「寵妻魔人」,又鬧出外遇事件,不料最後卻與妻子撕破臉、對簿公堂。

高雄地院審理此案,認為前妻動用款項是相關生活開銷,依雙方LINE對話,判還386萬餘元。資料照
高雄地院審理此案,認為前妻動用款項是相關生活開銷,依雙方LINE對話,判還386萬餘元。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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