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瞎!騎士「伸腳遮車牌」躲測速 時速105公里遭警揪出重罰|壹蘋新聞網

好瞎!騎士「伸腳遮車牌」躲測速 時速105公里遭警揪出重罰

最重罰3.6萬並吊牌6月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苗栗報導】苗栗縣1名男子日前騎機車以時速105公里飆速行經竹南鎮公義路,為躲避測速照相桿拍照舉發,竟異想天開往後伸出左腳遮住車牌,警方調閱監視器交叉比對揪出違規車牌,處以最高3.6萬、吊扣牌照6月。
苗栗縣1名男子騎機車經過測速照相桿時,伸腳遮住車牌號碼以躲避拍照取締,但最後仍被警方揪出。民眾提供
苗栗縣1名男子騎機車經過測速照相桿時,伸腳遮住車牌號碼以躲避拍照取締,但最後仍被警方揪出。民眾提供

超速逾40公里伸腳遮車牌被揪出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日前在進行測速照相資料審核作業時,赫然發現1名機車騎士深夜行經竹南鎮公義路1557號前路段,不僅無視該路段速限60公里,嚴重超速至時速105公里,更在通過測速照相桿時,異想天開「故意用腳遮住號牌」,企圖規避取締。

員警細心調閱監視器交叉比對,成功鎖定並查出實際車牌號碼,讓企圖逃避的違規駕駛當場現形。該名騎士超速逾40公里,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駕駛人除面臨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外,依法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

事件測速照相桿9個月舉發4490件超速

 警方表示,苗栗縣竹南鎮公義路因道路筆直且車流量大,經常有車輛超速肇事,警方在該處設有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統計115年迄今,已舉發超速違規高達4490件。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李忠萍表示,行車速度過快往往是重大死傷事故的主因;切勿為一時之快以身試法。駕駛人上路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依速限行駛,自律與守法並保持良好的駕駛道德,才能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平安。

警方交叉比對監視器畫面,根據機車及騎士特徵順利查出超速車輛。民眾提供
警方交叉比對監視器畫面,根據機車及騎士特徵順利查出超速車輛。民眾提供
竹南鎮公義路固定式測速照相桿,今年至今已舉發超速違規高達4490件。翻攝Google街景
竹南鎮公義路固定式測速照相桿,今年至今已舉發超速違規高達4490件。翻攝Google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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