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師對14歲少女伸狼爪!揉胸摸大腿 親姊竟上門情勒家屬
法官直斥其犯後態度惡劣判重刑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男家教老師對年僅14歲的女學生強行揉胸、撫摸大腿內側,女學生拚命壓緊衣領、褲子抗拒,他卻全然無視、猥褻得逞,導致女學生身心重創,必須就醫治療,還嚴重影響升學考試。事後雖口頭認罪,卻讓親姊姊直接衝到被害人女學生的家中、父母工作場所「求饒」,形同「情勒」,法官直斥其犯後態度惡劣,依強制猥褻罪,從重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判決書指出,男家教師去年11月20日晚間10時許,利用在少女住家書房單獨上課的機會,先用原子筆及手指觸碰少女的耳朵與脖子試圖調戲,隨後竟繞到少女背後,強行將手伸進少女的內衣內側直接揉捏胸部,甚至一路向下撫摸大腿內側強行猥褻。
法官批「情勒式」尋求和解加深被害人二次傷害
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期間,女及父親堅拒絕與狼師和解,男師放任自己的胞姊以「情勒」手法求饒,「被告自己處境很可憐」、「請考量被告的家庭狀況」,要求被害人家屬大度寬容,卻完全自私地忽略少女受害後瀕臨崩潰的身心狀。
法官在判決書中直斥被告身為家教老師,授課內容還包含法律常識,本應給予學生正確的指導與保護,竟僅為滿足一己性慾做出惡行;且其「情勒式」尋求和解的手段,加深被害人二次傷害,引發家屬極大負面情緒,實難認定其犯後態度良好,依法重判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