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前正副議長超貸2100萬 明天入獄!啟動防逃機制
各判1年5月定讞 18日發監執行
【記者莊曜聰/嘉義報導】嘉義市議會前正、副議長莊豐安、蘇澤峰在2020年間遭控以不實不動產買賣契約,向嘉義縣鹿草鄉農會超貸2100萬元,一審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分別判處1年5月徒刑,二審台南高分院維持原判,兩人上訴最高法院,昨(16)天駁回上訴定讞,嘉義地檢署接獲通知後,立即啟動防逃機制,並指揮警方傳喚兩人,將於明(18)天上午10時到案發監執行。
不實契約超貸2100萬 多戶房屋疑涉相同手法
嘉義地檢指出,莊豐安、蘇澤峰涉及加重詐欺等案件,最高法院16日駁回上訴,全案判刑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檢方接獲通知後啟動防逃機制,執行檢察官已指揮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傳喚2人,於18日上午10時到案執行。
嘉義地檢調查,蘇澤峰在2020年5月時,拿著記載不實的不動產買賣契約,向鹿草農會超貸2100萬元,依共同詐欺取財罪起訴蘇男、金蚨田公司負責人陳鈺錞及其男友黃建中、地政士劉家成,期間又發現購買同建案其中1戶的莊豐安,在蘇澤峰牽線下疑似以相同手法超貸,2021年3月將莊豐安起訴。
最高院駁回上訴 判刑確定2人將入獄
嘉義地院審理時發現,顏姓男子2016年時向金蚨田公司以1800萬元購買房屋,但卻與黃建中、陳鈺錞及劉家成等人另行製作3400萬元的假造買賣契約書,向鹿草農會貸得2500萬元,後來顏男的蔡姓母親及蘇澤峰、莊豐安等人,又以相同手法,分別超貸得手2500萬元、2100萬和1950萬元。
嘉義地院審理時,被告均否認犯行,但經農會員工指證,加上申貸提出的契約價金與實價登錄不符,還有買賣契約書上的疑點,加之被告互為證人時均有對他人不利證詞,莊豐安、蘇澤峰2人被依加重詐欺各判1年5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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