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德?騎士拿強光手電筒照對向來車 網友建議車主先檢查自己大燈多亮|壹蘋新聞網

缺德?騎士拿強光手電筒照對向來車 網友建議車主先檢查自己大燈多亮

警方將進行查證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凃建豐/屏東報導】網友開車在屏東市區,與一部機車交會時,對方突然用強光手電筒閃射,車主還將對方機車牌照公布,要大家多注意。不過,也有網友提醒車主,先檢查自己車燈有多亮,照到地面都一面白了。屏東警分局呼籲,用路人切勿以危險行為干擾其他駕駛人視線,警方對危害交通安全行為將依法嚴正處理。
機車騎士用手電筒閃爍,疑似反制汽車強光。翻攝畫面
機車騎士用手電筒閃爍,疑似反制汽車強光。翻攝畫面

一位網友6日晚間20時29分在屏東市區行駛時,對面車道機車突然不斷閃爍強光,讓這名駕駛相當不適,事後在社群媒體上發布影片,指控騎士「拿強光手電筒爆閃對向來車」,還公布對方車牌號碼。

有網友回應「這個人是慣犯,每次都這樣,經常跑581 全罩式安全帽下巴有手機在攝影」。

但也有不同看法「特斯拉…要不要先檢查車主的燈,讓人不舒服?10台T裡面10台打鳥,連燈都不會聚光切線設計嗎?」、「特斯拉的燈就是超級鳥 我能理解這個騎士」。

「有些車種,即使不開遠光燈,原廠近燈就亮到讓人受不了。 若你發現你會車時,對向機車速度變慢,或遲遲不往旁邊靠,那就是你車閃瞎對方了! 一直不懂為啥設計這樣,夜晚燈太亮,把地面照到能發白,搞到自己視野其他地方就完全是盲區,也造成對向瞬間瞎,是有安全多多少?」

車主則回應「感謝各位提醒。已經調整大燈照射角度。但也絕不姑息這種預謀惡意攻擊行為!」

網友公布對方車牌。翻攝畫面
網友公布對方車牌。翻攝畫面

如查證屬實警方將依「危險駕車」舉發

屏東警分局表示,網傳影片有機車駕駛人行駛途中,手持手電筒以強烈閃光照射對向車輛,疑干擾駕駛人視線,影響行車安全。警方獲悉後立即檢視影片,目前尚未接獲民眾正式檢舉,如查證屬實,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規定依法舉發。

屏東警分局呼籲,用路人切勿以危險行為干擾其他駕駛人視線,警方對危害交通安全行為將依法嚴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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