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機貼「夾200送」 少年滿額拿走贈品挨告!原來要「夾200個」|壹蘋新聞網

娃娃機貼「夾200送」 少年滿額拿走贈品挨告!原來要「夾200個」

家長控訴玩文字遊戲 台主:看不懂要問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彰化報導】彰化市2名少年在娃娃機店看到1項贈品上貼有「夾200送」貼紙,於是消費200元後拿走贈品,台主發現後報案聲稱該贈品市價6千元,「夾200個」娃娃才送;家長憤而出面向媒體控訴台主玩文字遊戲。
娃娃機店贈品張貼「夾200送」,2名少年消費200元取走贈品挨告竊盜,台主聲稱是「夾200個」東西才送。翻攝「彰化縣媒體記者協會」臉書
娃娃機店贈品張貼「夾200送」,2名少年消費200元取走贈品挨告竊盜,台主聲稱是「夾200個」東西才送。翻攝「彰化縣媒體記者協會」臉書

少年「夾200元」取走商品挨告 家長控業者文字遊戲

這2名少年本月3日在彰化市1家娃娃機店消費,看到1個貼有「夾200送」標籤的太陽能藍芽音響,以為是夾200元即可獲贈,於是在消費滿額後取走該贈品。娃娃機台主發現商品不見了,認為少年消費未達門檻就擅自取走價值6000元的贈品,向警方報案。

其中1名家長出面指控,該商品僅標示「夾200送」,未註明計價單位是「200元」還是「夾取200次」,有玩文字遊戲誤導消費者之嫌,台主事後態度強硬,甚至嗆聲「我可以說商品6千元,也可以說6萬元」,令家長無法接受。

台主稱不知對方未成年 看不懂標示應該先詢問

台主則出面受訪說,「夾200送」係指夾到200項娃娃或商品即送該贈品,但該消費者未夾到200樣東西,贈品拿走時也未告知他,他提告時也不知道對方未成年;台主強調,店內還有其他贈品有「夾20送」、「夾15送」的標籤,不可能夾20元就送,其他消費者若不清楚都會問。

消保官認為標示不明確 呼籲消費者提申訴

消保官表示,消保法規定企業經營者應提供商品正確資訊,一般娃娃機店消費均以「元」為單位,業者若以「次」或「個」為單位,應清楚標示,否則會違反資訊揭露義務,呼籲遇到類似糾紛的消費者可向消保官提出申訴,以維自身權益。

娃娃機台主說,店內還有標示「夾20送」的贈品,不可能夾20元就能取走。翻攝「彰化縣媒體記者協會」臉書
娃娃機台主說,店內還有標示「夾20送」的贈品,不可能夾20元就能取走。翻攝「彰化縣媒體記者協會」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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