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警表示,當天上午10時許,交通分隊警員巡邏時,在信義路發現有佔用道路施工而影響交通之處,現場也沒擺放施工告示牌,因此向施工人員確認工程是否有申請路權。
未料查證後,發現現場某施工人員竟是名通緝犯,當場告知權利並帶返交通分隊製作筆錄,訊後解送桃園地檢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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