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烏龍性侵案發生在2025年4月19日下午2時許,陳姓人夫回到家看到妻子衣衫不整,大為驚訝,冷靜思考後認為不對勁,立刻進房間查看,果然看到小華躲在房間裡,陳男立刻質問為何出現在自家內,小華當場坦承與陳妻剛嘿咻完,垃圾桶內還有射精後擦拭的衛生紙,陳男瞬間無法接受事實,認為愛妻被小華性侵,立刻報警並控告小華性侵愛妻。
檢警介入偵辦後,陳妻竟於檢方偵訊時告訴檢察官,自己其實是與小華是外遇發生婚外情,並沒有被強迫,檢察官得知真相後,就對小華不起訴處分。
不過,陳男得知小華是愛妻發生婚外情的小王後,內心受到嚴重打擊,認為2人婚外情害他心靈受創,且經常做惡夢驚醒,夫妻也為此頻頻為離婚問題吵架,認為小華嚴重嚴重破壞他與妻子間信任與共同生活,侵害他的配偶權,憤而提民事訴訟,向小華求償100萬元慰撫金。
新北地院審理期間,小華遲遲不出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答辯說明,法官審閱新北檢對小華不起訴處分書及查卷證後,認定小華與陳妻確實發生性行為,且被陳男發現後報警。
法官認為,小華與人妻發生性行為,已破壞陳男婚姻生活,侵害其配偶身分法益,情節重大,要負損害賠償責任,審酌陳男高職畢業、從事冷氣空調工作,月收入約5萬至7萬元;小華則大學肄業,再考量這起婚外情對陳男婚姻造成的破壞程度,認慰撫金20萬元為適當,因此判小華要賠陳男20萬元慰撫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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