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分署表示,顧姓男子(40歲)因10年內3度無照又酒駕,遭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裁罰21萬元,另積欠無照、未繳停車費等罰鍰,累計欠款26萬餘元。案件自2024年移送桃園分署執行後,桃園分署多次執行其名下存款均無著,直至今年才陸續扣得零星款項。
今年8月間,執行人員查得顧男帳戶有存款,立即核發扣押命令,扣得1萬餘元。顧男隨即致電分署表示,這些帳戶是平時用來繳納保費的,若遭凍結將造成很大困擾,請求改以分期方式繳納欠款。桃園分署收取扣得款項後,因查無顧男其他財產所得資料,爰同意其以每月3萬5,000元分期清償。
聯繫過程中,顧男也坦言長期深受酒癮困擾,執行人員即向其介紹酒癮治療轉介服務,顧男表示願意嘗試,並感謝執行人員的協助,更表示已深切反省過去酒駕行為,今後一定不再犯。
桃園分署呼籲,酒駕不僅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酒駕罰鍰、使用牌照稅及停車費等交通相關公法債權亦應依限繳納,切勿心存僥倖而置之不理,以免遭移送行政執行。民眾如有酒精使用困擾,可善用政府提供的酒癮治療及相關轉介資源,及早接受專業協助,共同營造安全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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