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這起嫩媽殺嬰案,夏姓女子2021年起與莊姓男子交往,2023年9月先為對方產下一女,隔年3月兩人分手,但那時夏女已經懷有身孕,同年11月28日凌晨3時許在住處產下男嬰,但她與莊男發生爭吵,一氣之下將以毛毯包裹的男嬰從房間窗框推下,墜落社區大樓花圃後身亡。
檢警偵辦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為殺人罪起訴,台中地院國民法庭本周審理此案,夏女辯護人主張,應以刑責較輕的「生母殺嬰罪」論處,因從檢方提出證據可看出,夏女與莊男分手後,為求家庭溫暖認了「乾爸乾媽」並搬去同住,不料卻被對方利用當人頭開公司,積欠支付命令與民事求償等共8件,合計達1007萬餘元。
案發前莊男以阿嬤名義貸款買賓士C300,夏女被要求替他作保,一共貸款100多萬莊男都沒付錢,全丟給阿嬤處理,夏女又發現莊男拿著超貸的20萬在外養女人,沒照顧好親生女兒,雙方因此發生爭吵,產子後才把孩子從高處推落喪命,夏女出庭時看到兒子照片淚崩,又說銀行帳戶都被乾爸乾媽掌控,每月只她1萬元養女兒及生活支出,鑄下大錯當下雖「沒感覺」,事後卻悔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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