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2025年11月25日上午9時許,黃姓男子以臉書訊息方式,傳送「殺死掛號X小姐」等語至埔榮醫院臉書官方帳號,帳號管理人立即將此事告知當事人,她心生畏懼、擔心受到危害,向埔里警分局報案,警方也循線找到黃姓男子。
黃男之前曾因偽造文書罪判刑2年確定,面對檢警偵訊,他附上身心障礙手冊、診斷證明等,表示因為有身心疾病導致行為能力受影響,且她是覺得該名行政人員很漂亮、很欣賞她,當下傳訊息時忘記吃藥,如果有服藥控制應該就不會如此了。
檢方偵結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南投地院法官認為,雖然黃男有中度身心障礙,但案發時清楚當時自身動機、目的、行為樣態,未有意識混亂、行為衝動、無法控制等情形,還能上網到官方帳號傳訊,足見仍保有正常對外界事物的辨別判斷能力,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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