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業者明知有蘇丹紅照賣 詭辯「吃了不會有事」下場出爐
【記者莊曜聰/雲林報導】前年全台爆發「蘇丹紅(蘇丹色素3號)」食安事件,其中由雲林北港長谷農產有限公司從大陸進口1.4萬公斤辣椒粉,加工製成的「三英朝天椒辣椒粉」,被南市衛生局驗出含有蘇丹紅,檢方查出林姓業者明知原料驗出違禁成分,仍然將其加工販售,今年3月依違反《食安法》起訴,雲林地院審理此案,林男出庭時還辯稱檢出量「極少」,吃了對身體沒有影響,犯後態度不佳,一審判處他6月徒刑,且不得緩刑,案件仍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42歲林男是北港鎮長谷農產有限公司廠長兼負責人,公司從事農產品加工、製粉、調味料製造與批發,辣椒粉就是其中品項,檢方查出,林男在2022年2月時,以公司名義從大陸進口1.4萬公斤的辣椒粉,經乾燥、過篩等製程後,包裝成「三英朝天椒辣椒粉」販售給下游廠商。
林男從同業口中得知,大陸辣椒粉含有違法添加物「蘇丹紅色素三號」,他將自家生產辣椒粉送驗,果然驗出蘇丹紅成分,林男得知檢驗報告,仍指示不知情員工,將剩下的7663.2公斤辣椒粉繼續製成產品,再販售給下游廠商、消費者,銷售金額達125萬多元;前年3月雲林縣衛生局要求廠家清消後再復工,並收集事證移送法辦,檢方偵結後依食安法起訴。
雲林地院審理此案,林姓業者雖坦承犯行並辦理退貨、退款,請求法官給予緩刑,但他到案時辯稱驗出的蘇丹紅含量非常小,對身體不會有影響,出庭時又說世界衛生組織把蘇丹紅歸為第三類,與咖啡相同,只規定不得添加於食品,卻未特別說明對身體有何傷害,法官認其說詞難認林男有悔過、無再犯之虞,判處他6月徒刑、與農產公司各併科30萬元罰金,且不得緩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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