岡山分局壽天派出所7月31日16時獲報,岡山區嘉新東路與成功路口發生交通事故。員警趕赴現場,協助將傷勢較嚴重的吳男送醫,經搶救後仍宣告不治。
警方初步研判陳男涉有闖紅燈、搶先左轉及毒駕等違規,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新臺幣16萬800元罰鍰,詳細肇因交由交通大隊分析研判。
警方並隨即報請橋頭地方檢察署梁詠鈞檢察官指揮偵辦,全案陳男依刑法過失致死、肇事逃逸及公共危險(毒駕)等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
橋頭地檢署郭景東檢察長立即指派緝毒專組施家榮主任檢察官、梁詠鈞檢察官偵辦,經警方拘捕肇事駕駛陳姓主嫌(34歲)、同車乘客兼該車原持有人陳男到場,並經相驗屍體及複訊被告等人後,認為34歲陳男涉嫌於7月31日下午,施用第一級毒品依托咪酯後,逆向駕車且闖紅燈時,撞死機車騎士被害人並隨即逃逸,涉犯毒駕致死、施用第一級毒品、肇事逃逸等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對甲男羈押禁見。
同車之陳男為肇事車輛之原持有人,明知34歲陳男施用依托咪酯,仍將車輛交由駕駛,涉有幫助毒駕、過失致死等罪之嫌疑,經檢察官命交保10萬元。
郭景東檢察長指出,依托咪酯已於115年6月27日改列為第一級毒品,依托咪酯之所以被稱為「喪屍煙彈」,是因為吸食後會讓人無法思考、昏迷、意識不清、無法控制身體、身體顫抖宛如殭屍,所以才被稱作喪屍煙彈;實務上,吸食依托咪酯,除了危害吸食者之身體健康外,並常伴隨「施用毒品駕駛(毒駕)」之問題,影響用路人之安全,對社會危害甚鉅。檢方將持續結合警、調及海巡等單位,強力打擊依托咪酯之製造、運輸、販賣、吸食及毒駕等案件,以維護國民之身體健康及道路安全!
被撞死的吳男為油漆工,才剛退休不久,前天出門買晚餐,卻遭毒駕慘死。家屬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吳男是滿分的爸爸,「現在毒駕比酒駕更扯,什麼時候失控、誰死都不知道,應該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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