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檢起訴指出,洽興畜牧場是取得廚餘再利用登記檢核之養豬場,依法應將收受廚餘以攝氏90度以上高溫蒸煮1小時以上,每日登入環境部「廚餘蒸煮申報系統」,據實申報蒸煮情形及上傳照片或影片,但負責人86歲陳姓豬農的58歲兒子,為規避環保機關查核及告發,於2022年間將蒸煮照片存於手機,從2023年1月8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每日申報時反覆上傳舊照片充作當日蒸煮證明。

另陳姓豬農兒子因標購廚餘數量逾實際使用量,明知依法應於每月10日前據實申報前月廚餘來源、數量、再利用方式及液化石油氣使用量等營運紀錄,卻違反契約約定將部分廚餘轉售予他場,還委由不詳業者申報不實資訊,去年10月10日起場內豬隻大量死亡,父子兩人未通報僅自行以抗生素投藥,無法遏止疫病蔓延,僅將部分豬屍交合法化製業者處理,短少申報的46頭則交非法業者清運。

這起事件造成全台禁運、禁屠15天,相關補助與損失高達21億元。資料照片
這起事件造成全台禁運、禁屠15天,相關補助與損失高達21億元。資料照片

為避免損失,兩人仍在10月13日填具不實家畜健康聲明書,將可能染疫、未逾停藥期豬隻共30頭運往台中市大安區肉品市場拍賣,途中2隻死亡、28頭實際拍賣,不法所得共32萬15元,經台中市動保處確認感染非洲豬瘟後,去年10月22日依規定預防性撲殺場內195頭活豬,但全台因此禁屠、禁運,相關補助及產業損失慘重。

檢方偵結起訴兩人,認為他們為降低成本、規避責任,罔顧公共利益及產業安全,偵查中未坦承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台中地院審理此案,針對死豬清運數量,86歲的陳姓豬農對死豬清運數量說詞更是前後反覆,法院今天宣判,陳姓豬農詐欺部分判1年6月,併科10萬罰金,其餘無罪;陳姓兒子則是部分無罪,合併執行3年,可上訴。

台中地院今天宣判,86歲陳姓豬農詐欺判1年6月、併科10萬罰金,他的兒子部分無罪,合併執行3年。資料照
台中地院今天宣判,86歲陳姓豬農詐欺判1年6月、併科10萬罰金,他的兒子部分無罪,合併執行3年。資料照
作者簡介

莊曜聰

當過廣告業務、公關、房仲、外商講師,輔大新聞傳播系畢業,卻在35歲才重回媒體圈,人生一言難盡,喜歡跟刁民一起,感受人間煙火氣,社會新聞還是最愛,你有故事我有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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