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分局表示,陳姓駕駛(男,98年次)經呼氣酒測值為0.00mg/l無酒精反應,另經唾液快篩亦無毒駕跡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6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乘坐人數超過規定數額,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警方依法舉發,呼籲駕駛行車應放慢速度,隨時注意周遭狀況,以免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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