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表示,新湖警分局所轄湖口派出所黃姓所長及杜姓、吳姓警員,因涉嫌洩漏臨檢勤務時間等相關資料,經新湖警分局主動發現報請檢察官黃依琳指揮偵辦,7月17日指揮新湖警分局,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黃姓所長等3人相關辦公場所,並通知黃員等3人到案,扣得持用手機3支等證物。
黃員等3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黃、吳2人涉有犯罪嫌疑,分別諭知10萬元交保;另認杜姓警員涉嫌洩漏國防以外秘密、侵占職務上持有之物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准予羈押禁見。檢方亦將持續積極蒐集、調查相關事證,儘速釐清案情、查明真相。
新湖警分局表示,湖口派出所所黃姓前所長(已調離新湖分局),而杜姓警員因遭羈押禁見已由分局依法報請停職。其中杜、吳姓2員均畢業不到2年,對於2員違法行為,分局本著自清自檢,對於內部違法犯紀行為,絕對堅持「警紀警辦」之立場,不會包庇、不會姑息,更不能容忍同仁違法犯紀。未來,將會持續加強法紀教育及督導考核,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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