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檢警接獲舉報,在嘉義縣經營樂器行的劉男涉嫌偷拍未成年人影像,2月27日持搜索票前往樂器行查緝,當場查扣針孔攝影機、手機及相關影像等證物,檢視內容發現多名未成年人如廁私密影像,檢方複訊後認為有反覆實施之虞,28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據了解,劉男開設樂器行,也在學校擔任社團老師,教授鋼琴、爵士鼓、吉他等樂器,育有一對未成年子女,妻子則在去年過世,他被發現在樂器行廁所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如廁畫面,事發後縣府教育處稱若判刑確定,未來將不錄用。
檢警查扣針孔攝影機 2台、3台硬碟、8支各型號手機、平板1台、2台電腦主機、1台電腦螢幕和1台筆記型電腦等多樣證物,清查影像有16人遭偷排,其中10人未成年,檢方偵辦後分別依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以錄影方式攝錄其性影像,及《兒少法》的拍攝少年性影像罪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劉男在同一地點、接近時間內實施竊錄行為,建議法官從重判刑、分論併罰,嘉義地檢說明此案時,罕見地直接公布樂器行位於民雄鄉中樂村保生街的實際地址,檢方表示,樂器行為公眾出入場所,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6條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但書「增進公共利益」規定,才公布相關個資,提醒受害人主張權益,警惕同業加強保護民眾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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