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指出,黃月雪等人自2016年1起透過源樂名義向大統益及福壽2公司購買芥花油,同時以源樂、融琦名義向好市多內湖、北投等分公司購買西班牙初榨橄欖油,由會計李正琦在塑膠瓶黏上「100%PURE Olive Oil」品名、「成分:100% PURE橄欖油」、「原產地:義大利」字樣的標籤,並於營養標示處虛載內容,使產品換算的脂肪酸組成(P/M/S)為 1:7.21:1.77,以貼近衛福部食藥署台灣食品營養成分資料庫所驗出的橄欖油脂肪酸組成(P/M/S)1:7.9:1.73,再由傅世杰空瓶載到倉庫。

起訴指出,傅世杰依照黃月雪、李尚融指示,將購買的芥花油及橄欖油以「每20公升橄欖油混充580公升芥花油」比例倒入倉庫現場油槽,製成600公升芥花、橄欖調和油,隨
後再將調和油填充到先前做好虛偽標示的塑膠空瓶內,謊稱為義大利進口的100%橄欖油。

遭調和油混充的蒙特樂橄欖油。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遭調和油混充的蒙特樂橄欖油。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黃月雪一家人為讓消費者深信自家銷售的調和油確為義大利進口油品,於是在2023年10月28日自義大利進口210瓶玻璃瓶裝的「蒙特樂橄欖油」(總重383.46 公斤),2024年12月9日再進口同款240瓶的「蒙特樂橄欖油」(總重468.24公斤),藉此取得衛福部食藥署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申請書、進口報單,用於銷售時出示文件給消費者,致消費者誤信他們販售的是「義大利進口100%橄欖油」,且為避免遭消費者發現融琦販售的是調和油,刻意源樂的名義進貨芥花油後交由融琦使用。 

檢調估計,融琦、源樂於2024年至2025年合計銷售的「蒙特樂調和油」分別為1645萬元9338元、2020萬4549元,傅世杰則領得94萬5000元報酬。

檢察官認定,黃月雪、李尚融、傅世杰、李正琦從事食用油銷售業務多年,知悉食用油產製品優劣影響國人健康甚鉅,更理解消費者在選購油品時會仔細挑選各種油品種類,以找尋最適合自身料理方式的油品,進而避免選用錯誤油品導致健康疑慮,卻仍濫用消費者對於商品標示信任,為降低成本貪圖一己私利,分別以融琦、源樂公司名義買進橄欖油及芥花油後混充,更刻意以「義大利100%純橄欖油」名義對外販售。

起訴還痛批黃月雪等人,在國內爆發多起油品混充案件後仍繼續犯行,無視惡劣環境混充、填充油品對於消費者健康安全可能產生危害,犯後態度惡劣,因此對黃月雪、李尚○融求刑5年以上,而傅世杰、李正琦雖參與犯行,顧慮2人僅為職員,且據實交代犯罪細節及犯罪所得下落,因此建請法院酌輕量刑,至於犯罪所得則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