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刑大偵查第一隊查獲2名詐騙集團嫌犯,發現該詐團先以「假貸款」名義,騙取被害人之金融提款卡後,指示被害人將卡片包裹寄至指定超商門市,再以高額報酬指示「取簿手」前往領取,再到偏僻地點以丟包方式將卡片包裹交付詐團核心成員,試圖製造斷點規避警方查緝。
警方進一步前往超商埋伏,發現1名越南籍潘姓移工前往超商領取被害人金融卡包裹後,迅速駕車離開現場,準備前往偏遠公墓丟包,警方立即駕車尾隨,利用潘男停等紅燈之際,2輛偵防車前後包夾讓他進退不得,員警再下車破窗將他逮捕。
警方在潘嫌身上起獲提款卡12張、取件包裝袋5個、手機2支及現金7000餘元等涉案贓證物,發現他是合法移工,剛與前雇主解約,依法有60天轉換期尋找新雇主,沒想到潘嫌非但沒有去找正式工作,還在越南籍友人介紹下加入詐欺收簿集團,負責第二層收取人頭帳戶及相關物品,所幸警方及時斬斷詐團重要犯罪鏈。
全案依涉嫌刑法加重詐欺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聲押潘嫌獲准,已將全案提起公訴。
台中市刑大大隊長紀延熹提醒民眾,切勿將自己的存款、現金、提款卡或帳簿交給他人,也不要幫他人提領款項、拿取帳戶帳簿、金融卡,民眾如遇疑似詐騙情形,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電話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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