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今年2月8日凌晨,邱軍與王姓、陳姓友人前往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一間酒吧飲酒,現場另有林姓、李姓及牛姓男子聚會。期間牛男因細故與王男發生口角及推擠,雙方衝突迅速升高,演變成6人徒手互毆,直到警方獲報到場才將衝突制止。
案發後,林男指控遭陳男毆打受傷,李男也表示遭陳男攻擊,並稱現場有女子持酒瓶砸傷其頭部;牛男則指稱遭邱軍及王男毆打。不過,檢方指出,林、李、牛3人均未提出診斷證明等相關醫療證據,以證明受傷情形。
北市警方表示,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於2月8日上午7時許接獲110報案,指稱酒吧內有民眾打架,立即派員到場處理,將涉案6人帶返派出所,並依涉嫌妨害秩序罪(聚眾鬥毆)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另一方面,邱軍因酒駕肇事逃逸撞死計程車司機案件,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庭今年4月29日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目前案件仍在上訴程序中,尚未確定。法院日前也裁定,自5月26日起限制其出境、出海8個月,以防止逃亡。如今再因聚眾鬥毆案遭起訴,後續司法程序仍待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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