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飛女騎士害斷手斷腳 駕駛棄車逃逸竟因「這身分」|壹蘋新聞網

撞飛女騎士害斷手斷腳 駕駛棄車逃逸竟因「這身分」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7月4日5時10分許高雄市三民區澄清路與九如一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自小客車行駛於九如一路由西向東欲左轉澄清路時,與直行於建國路三段東向西之孫姓女普重機騎士發生碰撞。該部自小客車駕駛肇事後未停留現場逕自徒步離去,造成孫女左手及右腳骨折,送醫治療後傷勢穩定。經警方調查,確認犯嫌為吳姓通緝犯,後續將查緝吳嫌到案並依肇事逃逸罪嫌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自小客撞倒機車,駕駛竟徒步離去。翻攝畫面
自小客撞倒機車,駕駛竟徒步離去。翻攝畫面

三民二警分局獲報後立刻派員到場指揮疏導交通並測繪,經實施酒精呼氣測試,孫女(56歲)酒測值為零,初步研判該部自小客車駕駛吳男(33歲)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且肇事後未停留現場逕行離去,分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第62條第3項及第62條第4項,最高處新臺幣108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詳細肇因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警方表示,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3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4項,吊銷其駕駛執照。

自小客撞機車,造成女騎士斷手斷腳。翻攝畫面
自小客撞機車,造成女騎士斷手斷腳。翻攝畫面

警方呼籲,民眾行經路口務必放慢車速,隨時留意週遭車流狀況,並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注意前方動態,確保行車安全,駕駛人如不慎發生交通事故,應依法留在現場協助處理,避免涉及肇事逃逸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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