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媽媽以每月1.5萬元的價格,從今年3月開始,將2歲多的兒子交給黃姓保母24小時照顧,只有放假才接回家,近來發現孩子身上有不明瘀青、手臂有疑似被抽打痕跡,但黃女解釋是跌倒、咬傷。
直到7月上幼幼班後,教保員通告知男童屁股、手臂大片紅腫、瘀青,才驚覺遭虐,立刻帶孩子就醫並驗傷提告,看著兒子半夜做惡夢驚醒,讓她自責不已。
縣府社會處獲報後啟動調查,黃姓保母在2023年取得托育人員技術士證,2024年2月登記為在宅保母,但有托育品質不佳、獨留幼童等違規紀錄,遭縣府限期改善並裁罰停止托育到年底。
不料黃姓保母仍違法收托,規避輔導與檢查,依兒少法廢止保母登記,家長投訴部分釐清後若有違反兒少法,將處6萬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公布姓名、最重終身不得擔任保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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