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檢起訴指出,林姓司機於今年1月25日凌晨2時7分許,於應用程式Bolt多元計程車平台承接温姓替代役男乘車訂單後,自北市文山區興隆路搭載温男新北市板橋區長江路,途中行經所中和區台64線往板橋匝道時,温男突倒臥後座,林男明知温男無自救力,仍基於遺棄犯意,於同日凌晨2時19分許,在台64線西向27.5公里處往板橋方向道路與隔音牆處停下,打開駕駛座後座車門要求温男下車,林男見温男下車後,倒臥於車尾道路上,旋即駕車離去。

温男因躺臥在快速道路內側車道上,經陳姓、邱姓、魏姓、簡姓(4人涉犯過失致死罪嫌另行偵辦)分別駕車於同日凌晨2時22分至31分許,行經溫男倒臥處陸續輾壓温男,致温因腦部碎裂,大量出血而死亡。檢察官偵辦後認定林姓司機涉犯遺棄致死罪嫌依法起訴,全案由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

溫姓替代役男被林姓計程車司機丟包台64快速道路,遭4車輾過慘死。翻攝畫面
溫姓替代役男被林姓計程車司機丟包台64快速道路,遭4車輾過慘死。翻攝畫面

新北地院今天再開準備庭,確定11月2日至6日連續5天由遴選出的國民法官參與密集審理,並當場先抽選200名候選國民法官,最後再從中選出6名國民法官、4名備位國民法官。

庭訊時,林姓司機的律師表示,林男當時是將温男放置在路肩,希望能帶國民法官到案發的台64線路肩現場履勘,體驗立體感與空間感,確認該地點是否車水馬龍,同時也希望將被查扣的車輛移到現場,盡可能還原當時狀況。檢方則認為沒有履勘必要,若履勘勢必封路,也與案發時的情境不同。

合議庭評議後,審判長諭知,他個人喜歡嘗試新事物,且律師主張到場勘驗不無道理,裁定11月4日下午由公務車接送國民法官到現場履勘,過程控制在10分鐘內。屆時也會請警方協助管制,封閉該路段外側道路與路肩,並將扣案車輛移到現場。

此外,林姓司機的律師也聲請函詢法醫研究所等單位,針對死者鑑定報告測出的藥物數值,是否能確認其生前有施用過毒品,且該濃度是否會對身體造成影響等,另外還聲請函詢公路局台64線的路肩寬度等。庭訊結束後,林男在律師陪同下,不發一語離開法院。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