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庭訊最後諭知張俊傑千萬交保後,他的女兒雲雅舜及家屬當場哭泣,法官林承歆問張男要多久時間湊齊1000萬元,張男家屬立刻回答,「錢已準備好了!」。
由於法官要求張俊傑「禁止接觸同案被告、證人」,張男的女兒雲雅舜得知裁定結果後立刻離開,張男的家屬也火速於法官規定時間內湊齊1000萬元保金,並在裝設科技監控後,昨晚近9時許北院。
庭訊時,檢方認為,警調搜索時,張俊傑對執法人員態度不僅拒絕開門,還在第一時間聯繫高金素梅,甚至將搜索資訊洩漏給立委羅智強,認為張男欲透過輿論壓力影響偵查,且張俊傑還將部分對話紀錄刪除,有串、滅證之虞。檢察官還指出,張俊傑的大女兒也是被告張嘉琪,仍在中國未到案,且海外有資金,加上證詞與被告有出入,認為張男與其他被告間具支配關係,交保後恐難以擔保後續審理程序能順利進行,仍有羈押必要。
張俊傑的律師洪維駿則指出,張俊傑已70歲且患有肺癌,每4個月要回診一次,若繼續羈押恐會影響健康甚至生命,檢方所指他海外資產並非事實,且張的二女兒雲雅舜及孫女都在國內,沒有逃亡之虞。至於洩露搜索訊息,洪維駿說,因為張俊傑第一時間無法聯繫同案被告高金素梅,才嘗試多方聯繫,另被指刪除對話紀錄,並沒有證據證實刪除的內容與案情有關。
洪維駿還表示,檢方所指張嘉琪未到案,而張俊傑已承認張嘉琪是人頭助理,且經費都是由張俊傑使用,張嘉琪到案與否和本案無關。至於串證,洪維駿認為全案已歷經多年,才會出現證詞不一狀況,可限制張俊傑和本案被告接觸的方式避免串證即可。
法官最後裁定張俊傑1000萬元交保,實施科控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接觸同案被告、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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