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36歲的陳姓男子是苗栗縣頭份市人,在桃園市擔任工程師,昨天晚間7時許徒步進入尚順育樂中心,不明原因情緒失控徒手亂砸架上的商品。商場1名黃姓員工(54歲)上前制止,遭陳男發狂咬傷手部。
頭份警分局及救護人員獲報到場,發現陳男已被民眾控制,黃男手部撕裂傷,現場有3處商家商品被陳男摔落在地。救護人員將黃男送醫治療,陳男則被警方帶回派出所。
店家與受傷的員工暫不提出毀損及傷害告訴,但陳男在派出所喊胃痛、肛門痛,被救護車送醫治療。陳男身上沒有毒品,也沒有精神病史,犯案原因仍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頭份分局分局長郭譯隆表示,警察執行保護管束措施係以維護當事人及社會大眾安全為首要考量,若民眾發現身邊親友有情緒失控、精神狀況異常等情形,應及早尋求醫療協助,共同建立完善的社會安全防護網,避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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