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真敢玩!男軍官新婚偷吃女軍官 「3天嘿咻8次」十軍團處處是砲房|壹蘋新聞網

獨家|真敢玩!男軍官新婚偷吃女軍官 「3天嘿咻8次」十軍團處處是砲房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陸軍十軍團一名男軍官2025年7月間新婚剛滿1星期,就利用漢光演習留守機會背著妻子與1名女軍官偷情,2人短短3天就在部隊發生8次性行為,地點包括十軍團指揮部作戰處停車場、戰情主任辦公室及大辦公室,都淪為2人的「砲房」。同樣也是軍職的人妻怒告女軍官求償100萬元;法官審理後認定被告女軍官侵害配偶權,一審判決應賠償人妻50萬元,可上訴。
陸軍十軍團1名已婚男軍官在營區戰情主任辦公室等地點,和1名女軍官發生性行為,經男方妻子提告,女軍官一審判賠50萬元。翻攝Google街景
陸軍十軍團1名已婚男軍官在營區戰情主任辦公室等地點,和1名女軍官發生性行為,經男方妻子提告,女軍官一審判賠50萬元。翻攝Google街景

據了解,這起外遇求償案件的三方關係人均從事軍職,且都是軍官。判決指出,人妻向法官主張,她與男軍官於2025年7月11日結婚,沒想到,被告女軍官明知男軍官已有配偶,仍多次在部隊、汽車旅館與他發生性行為,侵害其配偶權,因此向被告女軍官求償100萬元。

人妻還列出被告與男軍官發生性行為的時間地點,包括2025年7月20日在十軍團指揮部作戰處停車場車上發生2次,同年7月18日至同年月20日在十軍團作戰處戰情主任辦公室發生2次,同年7月18日至同年月20日在十軍團作戰處大辦公室發生4次。另外,同年7月24日至9月8日,2人在汽車旅館共發生4次性行為。

被告女軍官承認7月18日至20日在十軍團作戰處大辦公室與男軍官發生4次性行為,另1次是7月24日在太平區某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其他都不承認。

不過,法官根據男軍官在對話紀錄提到「結婚後與被告在車上打炮兩次」、「漢光留守」、「在我們辦公室打炮還有在戰情主任的那個辦公室、「辦公室打炮還有在車上兩次」等語,認定被告女軍官確實曾在作戰處停車場、戰情主任辦公室與男軍官共發生4次性行為。

原告主張另外3次在摩鐵發生的性行為,因未提供有利證據,法官並不採信。

法官審酌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受侵害的具體情狀,被告女軍官侵權行為之態樣、時間,該行為導致原告精神上所受煎熬,以及雙方教育程度、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情狀,一審判決被告女軍官應賠償原告精神慰撫金5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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