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套會軟掉」竟成性侵藉口 台南男無視女友意願硬來遭重判
拒戴保險套、指險套 一天性侵3次重判6年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台南一名李姓男子與女友交往期間,女方多次表明,若有性行為必須戴保險套,手指也要使用指險套,但李男卻無視其意願,同一天內竟硬上對方3次,又趁女方熟睡時猥褻。事後女子提出分手,李男還出言嘲諷。台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可上訴。
不管女方拒絕 莽男精蟲衝腦硬要
判決指出,女子去年4月初前往李男住處過夜,她先前即曾透過訊息,強調自己重視衛生,若發生關係,除須使用保險套外,手指也必須戴指險套,李男卻推稱家中沒有相關用品,又推託稱戴套會「軟竿」,還以女子處於所謂「安全期」為由,未經同意強行與她發生性行為。
李男當天前後共3度違反女子意願「硬上」,又在女子熟睡時乘機猥褻。事後女子傳訊提出分手,李男不僅未反省,還嘲笑指險套是商人炒作,譏諷女子可回家詢問父母是否聽過指險套,並反指女方無法處理自己的情緒問題。
辯稱雙方合意 法官當庭打臉
李男遭控後辯稱,雙方性行為是合意,並以女子事後仍和李男一起吃春捲、當下沒有呼救為由,否認犯行。女子則表示,當時因身形及力氣差距而感到恐懼、無力反抗,也不想讓對方母親難堪,只想讓痛苦趕快結束,離開後才崩潰求助,並因身心受創中斷即將完成的實習學業。
法官認為,性侵害被害人面臨突發壓迫時,可能因恐懼而不敢反抗,甚至為了自保而假裝若無其事,不能僅因未大聲呼救或事後共餐,就認定雙方具有合意。法院認定李男成立3次強制性交及1次乘機猥褻罪,合併判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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