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表示,內勤檢察官陳肯昨天偵辦包括桃園市刑警大隊及各分局移送涉嫌毒駕案件共10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考量渠等施用毒品後仍駕駛車輛上路,並有駕駛違規或發生車禍,顯已危及大眾用路安全,均涉犯刑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其中8人經法院裁定羈押。
而經統計,近一周來,19名由警方移送的毒駕案,均向法院聲押預防性羈押,其中已有14人遭法院裁定羈押。
桃園地檢署強調,將持續聯手警察機關貫徹「毒駕零容忍」政策,凡毒駕案件符合預防性羈押者,檢察官將均向法院聲請羈押,展現執法鐵腕,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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