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七查出,王姓主嫌明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竟於民國111年4月起,以每月新臺幣15萬元之租金,向不知情之地主承租前揭土地 ,並謊稱承租目的為「暫放將來要出口越南之回收物」以掩人耳目。

王嫌為牟取龐大不法利益,串聯多方非法管道,以「假買賣、真處理」之手法,藉由製造不實之金流與買賣合約規避廢棄物流向查緝,並透過仲介收受多家公司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運至多家再利用廠「繞單」,未經實際處理,陸續將約4,000餘噸之事業廢棄物運至案址棄置;甚至勾結某企業公司人員,企圖將非法收受之廢棄物以海運方式走私出口,行為嚴重危害國土環境。

不肖業者非法堆置大量廢塑膠混合物、廢電線電纜皮、廢發泡墊、飛灰及裝有廢固態膠之貝克桶等事業廢棄物。翻攝畫面
不肖業者非法堆置大量廢塑膠混合物、廢電線電纜皮、廢發泡墊、飛灰及裝有廢固態膠之貝克桶等事業廢棄物。翻攝畫面

案經專案小組長期蒐證,於112年5月23日會同環保單位發動搜索查緝,並於113年1月26日會同主管機關至現場採樣,赫然發現廢棄物溶出液中總銅最高達597mg/L(標準值15.0mg/L)、總鉛達39.7mg/L(標準值5.0mg/L),重金屬嚴重超標,認定為有害事業廢棄物。

案於113年4月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經該署檢察官認定王嫌及共謀之廢棄物來源廠商、再利用廠、報關業者、大貨車司機、仲介等19人以及6家公司,均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4款及同法第47條罪嫌明確,分別於113年7月、114年8月、12月及115年4月依法提起公訴。

不肖業者非法堆置大量廢塑膠混合物、廢電線電纜皮、廢發泡墊、飛灰及裝有廢固態膠之貝克桶等事業廢棄物。翻攝畫面
不肖業者非法堆置大量廢塑膠混合物、廢電線電纜皮、廢發泡墊、飛灰及裝有廢固態膠之貝克桶等事業廢棄物。翻攝畫面

保七總隊呼籲,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收受、堆置及處理廢棄物,檢警環將秉持「除惡務盡、刨根究底」的原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罪責究辦,並呼籲民眾若發現危害國土環境之不法,請立即撥打市府1999市政服務專線或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全國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共同打擊不法,維護環境的永續發展。

不肖業者非法堆置大量廢塑膠混合物、廢電線電纜皮、廢發泡墊、飛灰及裝有廢固態膠之貝克桶等事業廢棄物。翻攝畫面
不肖業者非法堆置大量廢塑膠混合物、廢電線電纜皮、廢發泡墊、飛灰及裝有廢固態膠之貝克桶等事業廢棄物。翻攝畫面
作者簡介

凃建豐

喜歡聽故事,聽說了,就想分享給更多人,讓大家有一起前進的勇氣。一直待在平面媒體,見證紙媒興衰,直到進入網路時代,發現日新月異的豈止是新聞,連媒體本身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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