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孟洳指出,此案最令人憂心之處,不只在於涂姓前員警個人的違法行為,更在於受害者第一時間反映後,相關證據是否被即時保全、處理流程是否透明、警局是否有主動告知進度與提供支持。根據受害者公開陳述,她因與男友發生衝突而報警求助,員警到場後將兩人分開處理;其中涂姓員警在對受害者進行筆錄與所謂偵查過程中,要求她褪去衣物、擺出不合理姿勢並疑似拍攝。事後受害者越想越不對,與男友比對處理過程後,發現男友並未遭遇相同處理,才進一步向派出所反映,要求調查密錄器與員警手機內是否有相關影像。

三民一員警偷拍案時間序。鄭孟洳提供
三民一員警偷拍案時間序。鄭孟洳提供

鄭孟洳指出,受害者向派出所反映後,卻得到前後不一致的說法。受害者表示,所長稱密錄器只拍到受害者身心科藥物,並未拍到其他畫面;但另一名女督導又稱,密錄器與手機中完全沒有任何與受害者有關的照片或影像。鄭孟洳質疑,所長與女督導看到的是同一份密錄器內容嗎?如果看到的是同一份資料,為何說法會不同?這時間上的落差,中間是否存在調閱、保存、移交或刪改的疑慮?

鄭孟洳進一步指出,本案後續雖查出涂姓前員警偷拍多名報案女性,並遭檢方起訴,但揭露此案的受害者,最後卻因涂姓前員警涉嫌滅證,導致查無照片、證據不足而不起訴。她強調,這正是本案制度面最需要檢討的地方,因為一旦第一時間沒有保全證據,受害者即使勇敢站出來,也可能因為證據消失而求助無門。

報案求助卻遭性騷。鄭孟洳提供
報案求助卻遭性騷。鄭孟洳提供

鄭孟洳批評,警察局在事件爆發初期僅記涂員一大過,並調往湖內分局警備隊,之後還能請調至鳳山分局警備隊執勤,直到輿論升高後才做出兩大過免職處分。她質疑,當案件涉及性騷擾、偷拍、濫用公權力時,為何第一時間不是停職或調離與民眾接觸的勤務?為何要等到輿論炸鍋,警局才升高處分?這樣的處理,不只難以保護受害者,也讓基層員警與民眾對制度失去信任。

針對鄭孟洳質詢,警察局長趙瑞華表示,密錄器管理已有既定辦法及稽查制度,該名員警已違反規定,須受嚴厲處分。若此案有新事證,警察局都會全力協助當事人。趙瑞華也承諾,警察局不會再讓這樣的事情發生,將修正制度,並堅持性騷擾零容忍。

陳其邁市長要求立即檢討並調整警局性騷審議會機制,改以外部委員為主。翻攝畫面
陳其邁市長要求立即檢討並調整警局性騷審議會機制,改以外部委員為主。翻攝畫面

高雄市長陳其邁也在答詢時表示,針對警察涉偷拍案,已要求警察局要有更積極作為,並深刻檢討內部管理機制。市府將透過三項作為落實被害者保護:首先,要求警察局積極協助保全證據,若查獲新事證,即移請地檢署重新偵辦;其次,立即檢討並調整警局性騷審議會機制,改以外部委員為主,行政主管僅從旁協助行政調查,確保事實判斷公正客觀;最後,所有性騷個案警局須列管追蹤進度,並請社會局主動積極聯繫,提供關懷,協助被害人取得法律服務及相關諮詢,確保不漏接任何被害者。

作者簡介

凃建豐

喜歡聽故事,聽說了,就想分享給更多人,讓大家有一起前進的勇氣。一直待在平面媒體,見證紙媒興衰,直到進入網路時代,發現日新月異的豈止是新聞,連媒體本身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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