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被聲押 經紀人涉毒3萬元交保
【劉育良/綜合報導】藝人狄鶯、孫鵬之子孫安佐,日前在河堤測試「火焰噴射槍」,引發網友對於公眾安全疑慮,北市警方清晨持拘票發動搜索孫位於北投住處,將孫安佐上銬帶回警局,經過約8小時偵訊後將他及網紅經紀人陳昱中移送士林地檢署,檢方認定他涉犯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
檢方指出,孫安佐涉及《刑法》第151條之恐嚇公眾、第173條第3項、第1項之放火未遂、第185條第1項之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1項之持有具殺傷力槍枝及第20條之1第4項之持有公告查禁模擬槍等罪嫌,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及反覆實施之虞,諭知聲請羈押禁見。
至於經紀人陳昱中,則因涉犯《刑法》恐嚇公眾、以他法致生陸路往來危險,以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及持有第二級毒品等罪嫌,以3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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