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毛律師今晚在臉書發文表示,性侵或猥褻通常發生在密閉、沒有第三人的狀況下,發生什麼事情本來就很難舉證,通常會演變成各說各話,法院只能靠一些間接證據去推斷到底有沒有發生,像是告訴人的情緒反應、是否有跟朋友講、是否有報警等,如果沒有相關證據,要證明自己被性侵很困難。
巴毛律師表示,而要證明自己沒有性侵他人也很困難,而且如果被誣指性侵,即便後來平反了,一生仍可能毀了,她有位當事人就是如此,雖然最後爭取到不起訴,但身邊的人都還是給他貼上性侵犯的標籤,他罹患重度憂鬱症,一直沒辦法走出來。
「沒有證據不能代表事情沒有發生,可是因為無罪推定,告訴人提供的證據沒有辦法讓檢察官法官採信有犯罪事實,……,那就只能不起訴或無罪。」巴毛律師表示,性侵案件本來就很難處理,加上NONO案件感覺都離事發有一段時間,要舉證就更困難,只能看看二審能不能提出更有力的證據說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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