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表示,企業犯罪專組塗又臻檢察官指揮刑事局偵辦知名保全公司桃園整鈔中心林姓副管理師(37歲)利用為客戶繕打訂單之機會,在出入庫借支明細業務文書上虛增1000元欄位之金額,將其列印後交由整鈔中心審核而行使之,致整鈔中心陷於錯誤,誤以為客戶確實有此金額需求,乃同意出金。
而林男取得千元鈔票後,即以每2至3天之頻率、每次10萬至30萬元不等之金額之方式侵占款項共8,400萬元。案經檢察官於4月21日晚間拘提到案訊問後,認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第336條第2項業務侵占及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等罪嫌,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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