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起訴指出,宋男與劉男、劉2人於2019年至2022年間合夥經營「萬波島嶼紅茶台北天母店」,雙方後來經營理念發生爭執,最後拆夥分道揚鑣,劉男另於2024年9月10日自行開設「萬波島嶼紅茶新莊宏匯店」。

宋男因對劉男拆夥始終放不下,竟於去年2月在劉男宏匯店的Google評論區上點一星負評,還PO文「態度超差、品質差,拒喝這間分店」,同年9月又在該Google評論區PO文指,「可以順便說說你們肺炎嚴重需要隔離的時候,你們中標卻照常營業之事蹟」、「客人點的茶梅了,要求員工混別的茶給客人,反正客人喝不出來」、「客人飲品內有頭髮,也可能是負責人常常服裝 儀容不符公司規定所導致」,劉男得知後怒告宋男加重誹謗。

北檢偵辦時,宋男坦承有在Google評論頁面給負評,但否認加重誹謗劉男的分店,他辯稱,是依據過往與劉男合夥經營天母店的經驗及其他客人的評論才張貼留言及評論。但檢察官認為,宋男所言「於新冠肺炎期間照常營業及賣混茶給消費者都是發生在萬波島嶼紅茶台北天母店」,不是發生在萬波島嶼紅茶新莊宏匯店,宋男卻直接將這些內容貼到萬新莊宏匯店評論區內,因而誤導不知情的消費者。

檢察官還指出,宋男不應該僅因與劉男有糾紛就挾怨報復,試圖影響新莊宏匯店經營,因此依涉犯加重誹謗罪嫌起訴。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