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警方與消防到場,發現男子坐於路旁且有嘔吐及疑似酒後駕車,救護人員檢測評估該民非危急個案、身上疑似有酒味後,經在場家屬同意不予送醫。
萬華分局說,因員警現場實施酒測均無法完成,即依「取締酒駕拒測處理作業程序」查處並帶返派出所,員警於派出所內曾多次詢問當事人及家屬是否有送醫診治需求,均未獲明確回應,至當天下午16時許,員警即主動致電119協助送醫,經醫院診斷為「自發性腦出血」,抽血也沒酒精反應,緊急動開顱手術。
本案家屬表示現場處理員警及救護人員涉有過失傷害情事並提出告訴,調查期間雖當事人表示不願提告,萬華分局為求公允,今年2月3日報請臺北地檢署偵辦,並視偵審結果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萬華分局將此案例提案例教育並加強教育訓練,強化員警執勤觀念,並注意執勤技巧與服務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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