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內容,這名陳姓老醫師在北部某診所擔任院長,二兒子也是診所醫師。老醫師長期由次子的曾姓岳母照顧,2021年4月老醫師與曾婦辦理結婚登記,但同年9月不幸過世。長子後來發現,父親名下位於台北、桃園、台中9筆精華區房產,加上股票和存款,大多已依遺囑轉移給曾婦及次子一家人,不滿自己連特留分也沒有,於是指控曾婦是為了圖謀遺產「假結婚」,因此向法院提告要求撤銷婚姻並追回房產。
根據判決書記載,長子主張父親當時高齡90歲且患有失智症,根本沒有結婚和立遺囑的能力。不過法官審理發現,老醫師再婚前幾個月還能維持看診,且慶生影片也顯示與家人對話清楚,沒有異狀;友人到庭則證稱,老醫師還在世時經常對外介紹曾婦是「太太」,並透露想給曾婦名分保障女方晚年生活。法官據此認定,老醫師與曾婦結婚時神智清楚,判定婚姻有效。
然而針對「代筆遺囑」的部分,判決書內容指出,陳姓老醫師的遺囑是由一名陳姓律師認證。依《民法》規定,代筆遺囑須有3名見證人,但陳姓律師竟找了自己許姓妹夫和所屬事務所的蔡姓司機「湊人數」。法官當庭詢問發現,許、蔡兩人一名有嚴重的重聽且識字不多,另一名則坦承不知自己當證人需要「確認遺囑內容與口述相符」,法官認定整個遺囑過程有瑕疵。
法官最後判決,老醫師和曾婦的婚姻確實有效,但遺囑因見證人程序違法而無效。判決結果意味著,原本已登記給曾婦和老醫師次子一家的多筆房產和股票存款將全部塗銷,總價值數億元的遺產將不再由遺囑分配。包括曾婦在內,老醫師的3名子女都將按法律比例平分,每人各得四分之一的應繼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