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子涉嫌販賣依托咪酯,於112年潛逃泰國後仍遠端操控國內成員實施販毒犯罪。此外,黃更因強制性交罪經判處有期徒刑8年10月定讞,共遭桃園地檢署及桃園地院發布毒品、強制性交等3案通緝。
蔣姓男子自112年起涉嫌擔任詐欺取款車手,受犯罪集團指揮於全臺各地領取詐騙款項。蔣男遭查獲後竟於113年潛逃泰國及柬埔寨,隨後因詐欺、洗錢等8案陸續遭各地檢署及地方法院發布通緝。
刑事警察局駐泰國聯絡組與泰國皇家警察總署移民總局緊密聯手,展開專案查緝我國外逃通緝犯。經追查及大量情資交換,順利於115年3月間緝獲蔣姓及黃姓2名通緝要犯。
蔣、黃2嫌於泰國落網時拒絕返國,但在刑事局駐泰國聯絡組與泰國皇家警察總署移民總局縝密協調下,終克服萬難,今天由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順利押解2嫌回臺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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