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棒球教練性侵球員 14件國賠協議成立!市府:向加害人求償|壹蘋新聞網

台中棒球教練性侵球員 14件國賠協議成立!市府:向加害人求償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某國國小棒球隊教練松志彬,被控性侵及猥褻至少50名小球員,一、二審認定共犯下90罪,每罪判刑3年6月至8年6月不等刑期,檢方查出松男另犯下19罪,日前再次對他起訴。市議員關心國賠進度及賠償由誰買單?台中市法制局今(9日)表示,目前已有28名被害人申請國賠,其中14件已協議成立,未來將向加害人求償。
擔任國小棒球教練的松志彬對多位男童犯下性侵、猥褻罪,目前已有28件國賠案提出申請。合成照
擔任國小棒球教練的松志彬對多位男童犯下性侵、猥褻罪,目前已有28件國賠案提出申請。合成照

台中市議員林德宇、曾威今在民政業務質詢時表示,根據國家賠償法第2條規定「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他強力要求,台中市府完成國賠協議給付後,賠償的義務機關學校,不能無聲無息就這樣算了,賠償金額不能全民買單,要對該案加害者教練及相關人員,依照國賠法主張求償權。

林德宇說,根據市府專案報告提出來的國賠進度,該案目前共有28件國賠申請案,其中1件不成立,14件協議成立,其他13件仍在協議中,「這國賠案件的賠償義務機關是誰?」

法制局李善植局長表示,該名教練為約聘僱教練,但因是執行教學任務,因而認定也是公務員,造成對學童的損害,國家就要負擔賠償的責任,那這項賠償責任的義務機關是學校,賠償後後可向行為人求償。

林德宇進一步詢問,根據國賠法第2條第3款的規定「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那對於校長、行政人員或組長查詢的不確實造成違失,或者是應督導而未督導,是否也會求償? 

李善植說,學校的校長或主任為督導不周,是不是導致性侵或強制猥褻的結果,這個並非直接因果關係,可能要做更詳細評估;以去年來說,台中市國賠金額約2037萬元,機關國賠後再因公務員疏失向公務員求償的比例應該不到5%。

台中市議員林德宇、曾威要求市府應該松志彬求償。民眾提供
台中市議員林德宇、曾威要求市府應該松志彬求償。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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