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男子在2024年8月某日晚間,在位於彰化縣的住處,持鑰匙打開當時就讀國二的女兒房門,悄悄摸上床鋪,女兒驚醒後出言制止父親,並出手阻擋推打,男子不顧反對強行脫去女兒外褲、內褲,掏出下體對其私處強制猥褻,並撫摸其胸部長達10多分鐘,滿足慾望後揚長而去,且相隔不到1個月,又以同樣方式再度猥褻得逞。

去年8月底某日夜晚,男子再度闖入女兒房間伸手猥褻胸部,被害少女不堪父親再三侮辱,身心嚴重受創,她留下遺書後尋短,幸好及時發現救回一命,噁父狼行因此曝光,檢警偵查及法院審判期間,男子均坦承犯行。

法院審理此案,法官認為男子身為被害少女生父,未善加保護少女,為滿足私慾竟罔顧倫常,對未成年的女兒強制猥褻等犯行,造成身心嚴重傷害,實屬不該,考量他並無前科,犯後坦承惡行,態度尚稱良好,審酌他離婚獨力扶養4名小孩等狀況,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2罪各判3年2月、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2年徒刑,合併執行5年,可上訴。

彰化地院一審依3件強制猥褻罪判處男子8年4月徒刑,合併執行5年。資料照
彰化地院一審依3件強制猥褻罪判處男子8年4月徒刑,合併執行5年。資料照
珍惜生命
作者簡介

莊曜聰

當過廣告業務、公關、房仲、外商講師,輔大新聞傳播系畢業,卻在35歲才重回媒體圈,人生一言難盡,喜歡跟刁民一起,感受人間煙火氣,社會新聞還是最愛,你有故事我有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