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2017、2018年間,辦理「吸震片1700組」、「戰鬥背心8項」、「戰鬥背心4項」、「吸震片12000組」、「吸震片63000組」、「戰鬥背心12項」等採購案,需採購大量「纖維疊層不織布」、及「抗彈纖維布」。
攻衛公司楊姓負責人與下游製作防彈背心的廠商簽約後,2018年8月間隨即自中國中益特種纖維有限公司購入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無緯布,拆除原包裝後偽造成攻衛公司自行生產的台製布料出貨。
楊男還請員工將「纖維疊層不織布」及「抗彈纖維布」,以攻衛公司名義登載國產聲明書、原廠出廠證明書等文件,軍備局人員查廠還會派員上機台偽裝成生產實績。
軍備局驗收時,仍發現攻衛公司的原料是從中國進口,違反進口貨物原產地不得為中國製的合約規定,軍備局拒收布料,楊男則被依詐欺等罪嫌移送法辦,並經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
橋頭地院審理後,審酌楊男明知軍品事涉國防安全,且攸關國軍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仍以不符規格的無緯布佯裝成台製產品出售,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判處楊有期徒刑5年6月。楊男不服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合議庭仍判決有罪,改判徒刑5年2月,比原審少4個月,犯罪所得7350萬餘元宣告沒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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