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保育署屏東分署巡山員2025年11月6日,在燕巢區金山往中寮埤底巷周邊山坡地,發現遭棄置的大量生活垃圾,著名觀光景點月世界慘成垃圾山,高市環保局17日動員清潔隊員清除,一共清運出約10多公噸垃圾。
環保局人員破袋後發現,垃圾來源多為台南市,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嚴維德指揮高雄警方偵辦,透過監視器畫面鎖定車輛,19日兵分多路搜索台南勗瑞、貿毅,高雄侑鴻及岡山區某茶行,拘提駕駛蘇男到案,複訊後依廢棄物清理法聲押獲准。
不料19日晚間又在田寮發現類似情形,懷疑是同集團所為,濫倒數量約數百公噸,檢警在昨、今兩天陸續拘提傳喚碧紅里里長李有財、李子森父子等8嫌到案。
橋檢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嚴維德指揮警方並會同高雄市環境保護局、環境部、農業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等單位查辦本案。
起訴書指出,李有財、李子森父子與黃男等人利用合法廢棄物清運公司名義,向營造公司及工廠佯稱可合法將廢棄物清運至焚化廠處理,實則將所收受之大量廢棄物非法棄置。該集團先後承租高雄市岡山區新樂街、巨輪路及燕巢區安招路等3處廠房,對外佯稱從事木材加工或資源回收,實際作為垃圾堆置及轉運場所,並指派司機施男等人長期載運傾倒廢棄物,其中新樂街廠房堆置一般垃圾、廢塑膠、營建混合物及廢石膏等廢棄物,總重量約達1,145公噸。
為規避查緝,該集團更將廢棄物載往高雄市燕巢、田寮等地山坡地非法棄置,總量約233公噸,以此方式非法從事廢棄物之清理,致破壞山坡地之地表及水土流失。
檢察官審酌被告等人長期以合法清運為掩護,實施非法棄置行為,犯罪具高度計畫性與持續性,且將廢棄物棄置於地質敏感之山坡地區域,嚴重破壞自然環境及水土保持,危害公共安全,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維護環境法秩序。被告等人未依法處理廢棄物,節省處理費用約新臺幣4,665萬餘元,另收取清運費用約1,883萬元,上開均屬犯罪所得,依法聲請沒收或追徵,另供犯罪使用之多輛運輸車輛,及用於山坡地棄置之車輛,亦依法聲請沒收。
檢方指出,本案為典型以合法掩護非法之組織型環保犯罪,不僅規模龐大,且對環境及國土安全造成重大危害,檢方將持續與警調及環保機關合作,強力打擊非法棄置廢棄物行為,以維護國土資源與環境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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