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竹警分局表示,南崁派出所警員今天凌晨3時許,巡邏行經蘆竹區中正路與忠孝西路口時,發現一輛小客車未依號誌左轉,遂依法進行攔查。經查該名駕駛張姓男子(55歲)為無照駕駛。警員當場依據最新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開單告發,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牌處分。
過程中,張男疑因面對車輛及牌照遭扣,以及高額罰單,一度情緒失控,除對執勤警員口出輕生意圖之言語外,更於交談間突然衝向快車道,意圖自傷。現場警員反應迅速,第一時間上前將其拉回安全區域,順利避免憾事發生。
由於張男當時情緒未能平復且具自傷意圖,為確保其生命安全及維護大眾交通安全,警方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規定,將其帶回南崁派出所實施保護管束。在警方耐心安撫及提供關懷後,待張男情緒平穩並確認無安全疑慮,始由其自行離開。
蘆竹警分局呼籲,交通法規新制已加重無照駕駛罰則,最高可處6萬元罰鍰並當場扣車拔牌,請民眾務必遵守法律,切莫無照上路。警方在嚴正執法的同時,亦將持續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如遇壓力應尋求正確管道諮商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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