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指出,保二前警員林育丞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林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制式手槍及子彈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訊後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警查出,離職的林育丞於本月7日領取警用德製華瑟(Walther)PPQ 半自動手槍及11發實彈後巡邏勤務,直到勤務結束返隊時,竟拿出預先準備好「PPQ模型槍」及11顆假子彈繳回,值班警員當場發現槍彈被林男掉包,立刻在私人手提袋腰包內,發現警用公務配槍及11顆子彈,於是上報後報請檢方調查,林隔天就離職。

檢警調閱林育丞使用的槍彈紀錄及通聯後,今天發動搜索行動,並拘提林男到案釐清其假槍彈換真槍彈的動機。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