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邏員警行經上述路口時,發現一名男子騎乘機車停等紅燈,查詢車牌,竟發現該車車主為通緝身分,立即上前攔查。經盤查身分後,發現機車所有人就是騎士吳男,他因涉詐欺案件,於107年間遭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發布通緝,員警隨即依法逮捕。
男子向警方說,當時正準備好行李要前往地檢署歸案,未料路途中遭警方查獲,全案警詢後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
鹽埕警分局呼籲,民眾如有觸法遭起訴、判刑,或因司法案件收到法院或地檢署傳票,應依指定時間於期限內到案說明,避免聯繫不上而遭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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