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環發現有業者偽造流向證明,違法處理營建廢棄物,循線偵辦,發現在斗六經營建設公司的張男,與不具收受營建混合物資格的土資場業者陳男、莊男,以及工程公司葉男,和位於古坑,為取得縣府營運許可的掩埋場劉姓負責人勾結,談妥以不法手段處理營建廢棄土方。
張男在2025年3月時,委託經營土資場的陳、莊2人提供「販售證明書」,以每立方公尺100元的代價,製作「建築及建築物拆除工程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並與掩埋場場主劉男簽訂不實買賣契約,去年10月找來葉男,以每立方公尺130的運送費,將約8329立方公尺的廢土方,雇用約39名司機,由砂石車載到劉男掩埋場,數個月跑了930趟。
惡劣的是,張男與土資場向主管單位謊稱土方可再利用,但張男去年11月申報出場土方7200公噸、12月1129.29公噸,土資場11月申報進場土方5325公噸、12月3004.29公噸,雙方根本兜不攏,劉男則以「購買再生粒料回填綠帶工程」名義,回填11,973噸營建廢土;以營建混合物處理行情,劉男不法所得高達2.15億元、陳男及莊男不法所得約2320餘萬,張男則省下約1221萬處理費。
雲林地檢指出,今年起政府實施「全流向管理」政策,要求清運土石方車輛須加裝GPS即時監控系統,全面廢除紙本聯單改採電子聯單申報機制,將依法嚴查任何以偽造文件、虛偽申報,或規避流向監控之方式非法棄置廢棄物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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