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警局表示,警方與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去年12月28日執行馬來西亞航空MH-366旅客託運行李X光儀檢查勤務時,在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發現拉脫維亞籍女子(49歲)1件託運行李影像有異,經開箱查驗,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毛重3.630公斤,隨即成立專案小組擴大偵辦。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女子供稱該行李箱係在吉隆坡受一名透過通訊軟體 WhatsApp結識之男子請託攜帶來臺;男子自稱是「軍隊軍官」,雙方相約於臺灣度假,對方不僅資助其機票,並預定好高雄酒店住宿,還託人請她帶著裝有「聖誕節禮品」的行李箱,要求她抵臺後見面交付,事先不知道其內是海洛因毒品。案經警方依法送辦後,已由桃園地檢署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一級毒品罪嫌起訴公訴。

航警局表示,警方將持續加強邊境毒品查緝把關工作,呼籲民眾切勿因貪圖報酬而涉足走私行為,運輸第一級毒品將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3千萬元以下罰金。切勿以身試法。

 

女子送辦。航警局提供
女子送辦。航警局提供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桃市新任秘書處長曾俊豪宣誓就職 張善政期勉強化府內外溝通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