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隊直屬中隊警員昨天在桃園區大同路與中正路口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名陳姓男子違規穿越馬路,警員隨即上前攔查並進行身分查證,原以為僅是單純的行人違規穿越車道交通違規,沒想到經系統比對,發現該男子竟是新北地檢署發布在案的詐欺通緝犯,警員當場將其逮捕並解送歸案。
警方統計,行人常見的交通違規態樣主要包含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例如在禁止穿越路段穿越,或在行人穿越道100公尺內不依規定走指引路徑;此外,不依標誌、標線或號誌指示行走,如闖紅燈、未依行人專用號誌行走,以及在交通頻繁之道路任意奔跑、追逐、嬉遊,甚至低頭使用手機或使用動力運動器材穿越道路等,皆是提升用路風險的因素。
交通警察大隊呼籲,馬路如虎口,任何交通違規行為都可能成為交通事故風險,例如行人行走時低頭滑手機,危險性極高,務必避免才能提升安全。警方也將持續結合相關交通事故大數據分析,針對高風險路段及時段實施高頻率的巡邏與精準執法,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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