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小銀與小宇在2021年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不料2年後阿琴意外發現先生竟然與軍中同袍大談辦公室戀愛,且兩人都是婚內出軌,2023年7月小宇甚至多次跑到小宣家中偷情,雙方至少發生3次性行為,小宣家中的監視器還錄下小宇「脫光光」、小宣僅穿著私密衣物的照片,小銀不堪打擊,決定提告向兩人求償。

台南地院民事庭審理此案,小宣出庭時辯稱,她與小宇交往時,對方聲稱自己已經是單身,還拿出手機中的離婚協議書照片佐證,她才放心與小宇來往,但法官根據錄音譯文,發現小宣曾幫小銀以眷屬身分辦過軍用停車證,不可能不知道小宇與小銀仍有夫妻關係。

法官認為,從監視器拍下兩人同處一室證據,已明顯逾越一般社交往來,審酌雙方均為職業軍人、教育程度及經濟狀況,認為其不法行為使原告遭受巨大精神痛苦,認定請求精神慰撫金有理,判處被告二人應連帶給付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台南地院判處兩名軍官應賠償原配40萬元。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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