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群認為,大家都覺得接案多的律師、事務所賺很大,其實不一定。他說,一個訴訟律師的時間有限,親力親為,一年處理的案量大概就是40至50件,如果超過這個數字,一定要請受雇律師幫忙,不然他的辦案品質,一定會往下掉,所以一年50件就是一個門檻。
至於為什麼第一名的律師一年可以接到800件,林智群指出,如果去查相關判決,會發現他有接政府標案,而且是交通裁決(罰單)的案子,這種案子,政府給的單價不會太高。但因為案情單純,可以大量處理,而且這種案子政府勝訴機會比較大(行政訴訟,民告官勝率只有15%),律師接案的勝率也高。其他的,也是有接政府標案的,案量非常大,一次得標就塞500件給你,你不找受雇律師幫忙,根本處理不來。
他進一步說,就算是都接自案,大部分都有請受雇律師, 不請人幫忙,處理不來,有的還請到10幾個,甚至40幾個,有的還在北、中、南都有辦公室,還有給google的廣告費,那成本也是很高的,一年幾千萬跑不掉,這種就是要衝到一定的案件量、營業額,才會賺錢。「所以在這行,有律師煩惱沒有案子,但也有律師煩惱案子太多,不過不是賺錢就是賺閒,一定有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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